原标题:关于发布2020年信息技能服务规范(ITSS)契合性评价作业组织的告诉
关于发布2020年信息技能服务规范(ITSS)契合性评价作业组织的告诉
本文内容来历我国电子工业规范化技能协会信息技能服务分会
一、受理时刻组织
1.2020年信息技能服务规范(ITSS)契合性评价各事务受理时刻详见附件。
2.请求单位应于每个截止日期前5个作业日向评价组织提交完好的请求资料;评价组织应于每个截止日期前向ITSS分会提交一切请求资料。
3.获证日期为20日曾经的单位,请求单位和评价组织应在各自的截止日期前2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价和再评价资料。获证日期为20日及今后的单位,请求单位和评价组织应在各自的截止日期前1个月向ITSS分会提交监督评价和再评价资料。
二、再评价相关事项
1.持证单位需连续证书有用期的,可在证书有用期满前六个月向评价组织提交再评价请求。
2.经过再评价专家评定的请求单位,获发原等级证书;未经过再评价专家评定的请求单位,可选择整改或获发低一等级证书(降级)。
3.整改单位在整改期满后,应持续向评价组织提交请求及整改资料,仍未经过专家评定的,予以降级。
4.降级单位在持证期满六个月后,方可请求高一等级证书(晋级)。
5.2020年年头,ITSS分会将对相关契合性评价文件予以修订,敬请及时登录ITSS分会作业渠道()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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