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高杨)1月6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务厅等三部分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办理方法》(简称《方法》),《方法》中所称幼儿园收费项目包含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山东省规则,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施行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5年核定一次保教费收费规范。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规范依据当地城乡经济开展水平、办园本钱和大众承受能力等实在的状况拟定或调整。未归入组织编制办理及其他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各地拟定收费规范时能够恰当上浮,但不得超越同类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规范。
为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本钱的查询或监审,山东省将会对公办幼儿园每3年进行一次定时查询或监审,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施行定调价本钱查询或监审。开展变革部分能够托付或延聘第三方组织参加本钱查询或监审,所需费用归入部分预算。
文件还要求,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施行收费,应与家长签订协议,明保证教费、住宿费等收费规范、收费方法、退费方法,以及两边的权力、职责、责任。调整保教费、住宿费规范的,应于秋季开学3个月前公示。
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则依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收费运用山东省财务厅一致监制的山东省财务收据,收费收入将经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务收据办理体系全额缴入财务。
新京报记者 高杨 校正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