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宝物组织的影响,将采纳减免房租、延期交税、发放补助等方法来进行支撑。
北京市近期出台针对疫情期间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宝物组织的最新政策规则,教育组织承租北京市及各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则延期开学或暂停宝物且不裁人、少裁人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承租其他运营用房的,鼓舞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教育组织减免房租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必定资金补助。
受疫情影响交税申报困难的教育组织,可依法办理延期缴交税款,最长不超越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时定额”户,结合实在的状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歇业手续。
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且契合市级财务补助条件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依照2020年1月的在园幼儿数,将2020年1至6月的生均定额补助给予一次性预拨。
针对工作困难且在处理区域“入园难”方面发挥及其重要的效果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给予帮扶,鼓舞具备条件且有志愿的民办园转普,转普的各项补助从2020年1月拨付,保教费从2020年1月依照普惠园价格收取,转普后交还幼儿家长相关费用。
此外,将恰当推延对教育组织的年检和查核。原定在上半年展开的教育组织年检和查核可推延至下半年进行,可恰当延伸整改期限(教育组织招生资历可顺延至2020年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