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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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子女教育
依据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文件印发):
(一)交税人的子女承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开销,依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规范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含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能够轻松的享用专项附加扣除。
(二)爸爸妈妈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由其间一方按扣除规范的100%扣除,也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由两边别离按扣除规范的50%扣除,详细扣除方法在一个交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交税人子女在我国境外承受教育的,交税人应当留存境外校园选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材料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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