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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独自招生和归纳点评招生规章

2020-05-22 00:02:22  阅读:7946 来源:腾讯教育 作者:责任编辑NO。蔡彩根0465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的相关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真实的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708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校简介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规划占地2065亩,总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一期占地1218亩,建筑面积28.3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8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建设标准化考场、数字化教室16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26个,仪器设备总价值9000余万元。建设高档学生公寓、餐厅、体育场馆,确保学生学习、生活舒适方便。投资7000万元建设智慧校园,实现校园5G和千兆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2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2人;占比31.7%;博士、硕士学位178人,占比78.4%;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120人,50%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企业从业经历。同时,聘任国家千、万人计划高端人才、专家教授100多人担任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设有6个二级学院,规划建设49个专业。2020年面向全国首批招生1500人,涵盖2020年拟开设现代农业技术、动物医学、环境工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等12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十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筹建组组长任组长,各位副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考务组、招生组、宣传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收费组、疫情防控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督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原则性强、政策性高、敢于担当的人员组成,学院统一对各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和政策宣传。凡属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制定《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方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和《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上考试(测试)安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二条 实施“阳光高考工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实行招考分离,参加招生考务工作的人员和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不得交叉使用。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建立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各环节,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一律在网上进行。学院严格按照《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上考试(测试)安全工作方案》组织考试工作,做到设施设备与技术人员“双保险”。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750人。单独招生550人(面向退役军人招生150人,面向其他类别考生招生400人),综合评价考试招生200人。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分配见附表。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七条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于2020年5月11日至14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参加高考补报名。

第六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网上测试方式,总成绩2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

2.考试方式:网上闭卷笔试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试卷分值:语文50分、数学50分,共1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应具备的潜能。

2.测试方式:网上测试

3.测试时间:15分钟(包括准备时间5分钟)

4.测试分值:100分。

三、单独招生(退役军人)

1.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应具备的潜能。

2.测试方式:网上测试

3.测试时间:15分钟(包括准备时间5分钟)

4.测试分值:200分。

第十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总成绩200分。

一、综合素质评价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成绩赋分,满分50分。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考评专家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分,满分5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2.测试方式:网上测试

3.测试时间:15分钟(包括准备时间5分钟)

4.试卷分值:满分100分。

第二十条 考试组织

1.命题保密。命题、试卷数据导入考试系统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并与提供网络考试系统的技术公司签署试卷保密协议。

2.考试系统。广泛考察选用成熟稳定的考试系统(以学院官网公布最终选用系统为准,同时确定备用测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随时查看学院官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区(http:///)。

3.考前准备。考生须在2020年5月28日前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物品和条件。主要有:带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耳麦,下载好考试系统,保证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4.模拟考试(测试)。2020年5月30日上午9:30至10:30进行模拟考试(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5.正式考试(测试)。2020年6月2日上午9:30-11:30进行网上笔试,下午13:30-17:30进行网上面试,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规范答题。

6.评卷统分。学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7.考试监督。成立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组成考务小组。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报名、资格审核、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签署诚信考试协议书。

1.选报高校和专业。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学院官网(网址:http:///)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选择“14708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2.打印准考证和缴纳考试费。考生需在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下午16:00登录学院官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区(http:///)缴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以及打印、签署诚信考试协议书(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该协议书)。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山东省考试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2020年4月)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要求,确定缴费标准为:报名费30元/生;单独招生考生考务费90元/生;退役军人考务费50元/生;综合评价考生考务费90元/生。

第七章 成绩认定及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第二十三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各招生专业均按照各类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4.计划调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录取时可以对专业之间计划做调整。对没有报满的专业可以缩减计划,对报考学生较多的专业能增加计划。

5.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第二十四条 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于6月4日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于6月8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寄发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与夏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

第二十五条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人才培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基本学制三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单独招生录取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单独成班或编入普通招生相应班级进行全日制上课方式培养。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来进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一切费用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

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资助与奖励:学院建立奖、贷、助、补、减(免)等资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资助与奖励待遇。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清退。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疫情防控

第三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期间,严格按国家、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执行,对招生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老师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章 监督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和申诉电话:0539-8390878。

第三十三条 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复核。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邮政编码:276025

咨询电话:0539-8381166 8385566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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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