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大街上可以看到一些孩子才8、9岁的样子,却已经戴起来眼镜,这在以前的时候可是会被认为是先天性的。现在戴起来,对孩子的将来是一种不好发展。而我们想要知道孩子在什么时候就已经是弱视了,并及时去治疗,光靠矫正是没用的,所以儿童弱视治疗的一些标准就需要家长们牢记在心了。
儿童弱视的治疗标准
儿童视力发育的敏感期是0-12岁,关键期是0-3岁,在此期间(视觉未发育成熟之前)的各种异常视觉经验可导致弱视的发生。换言之,一般10~12岁以后患者的视力发育“成熟”,新发生的“视觉异常经验”不会引发“弱视”的发生。所以在临床中对于矫正视力异常的病例,如有既往视力正常的证据(视力检查记录等),“弱视”诊断应不成立,需积极寻找其他引起视力异常的原因。
弱视判断的标准
1、合并其他病变:
部分具有明显屈光异常或眼位异常的患者,可能合并先天性眼底病变,眼底镜检查一般可以明确。但由于部分低龄儿童不配合眼底镜检查,可能导致其他眼底疾病的漏诊。
2、是否存在“先天性弱视”?
在有些书籍中,将不明原因的弱视归入“先天性弱视”的范畴。笔者认为在下“先天性弱视”诊断之前,应先明确两个问题:
(1)视力低下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生的?
(2)视力低下的状态持续多久,是否有变化?只有“视力低下”状况自幼即出现,且随访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未见明显改变的,才可以考虑“先天性弱视”的可能。临床中,因幼龄儿童无法叙述出现视力差的确切时间,给诊断带来一定的困惑。且这类病人因没有引起弱视的“异常视觉经验”,很有可能是其他我们尚未认识的病因存在,可列为“弱视可疑对象”,密切随访。
随着电子信息的发展,孩子也会跟着家长们一起玩手机、看电视或者电脑,家长对于这方面一不注意,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孩子弱视。因此,家长对于孩子弱视的时候一定要及早发现,并且牢记以上内容的治疗标准,及时去医院咨询、治疗。